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高频词汇。然而,两者在概念、适用范围、处理依据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需要准确把握和理解。 一、概念上的区别 (一)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全称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于2012年12月4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该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八项规定是针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具体纪律要求,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在八项规定基础上发展和深化的,涵盖了更广泛的内涵和要求。它不仅包括八项规定本身的内容,还涵盖了各级党组织为落实八项规定而出台的一系列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强调一种上行下效的精神,是一种理论和宗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践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廉洁从政等原则。 二、适用范围的区别 (一)中央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主要针对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对其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它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纪律红线,要求他们以身作则,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适用范围则更为广泛,涵盖了全体党员干部。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处理依据的区别 (一)中央八项规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通常直接依据八项规定本身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例如,中央政治局委员若违反八项规定,将直接依据八项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对于非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通常不直接引用八项规定本身,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进行定性处理。例如,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均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进行处理。 四、时间界限的区别 (一)中央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于2012年12月4日通过,是针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具体要求。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时间也以2012年12月4日为起点,但其涵盖的范围更广,包括各级党组织为落实八项规定而出台的一系列细则和法规。因此,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违纪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五、行为分类的区别 (一)中央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主要聚焦于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行为规范,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涵盖范围更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违规公款吃喝:包括接受或提供超标准接待、公款大吃大喝等。 2.公款国内旅游:包括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3.公款出国(境)旅游:包括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包括超标准配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5.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包括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大办婚丧喜庆:包括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 7.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包括接受或提供超标准的公务接待。 8.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包括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9.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包括违规进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 10.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包括违规建设、装修楼堂馆所。 11.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包括违规占用多套住房、超标准使用住房等。 六、总结 中央八项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虽然紧密相关,但在概念、适用范围、处理依据、时间界限和行为分类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八项规定是针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具体纪律要求,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普遍要求,涵盖了更广泛的内涵和行为规范。 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两者的区别,对于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纪律规矩、践行廉洁自律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相关违纪行为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方向。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2025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中央八项规定是什么? 中央八项规定是指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体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简称“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是对中央政治局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什么?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不断细化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条文主要是对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要求,但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全党同志的共同要求,体现以上率下的精神,具体是指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内涵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统称,是每一名党员都应当遵守的要求。 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是连续第138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那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哪些具体表现呢?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按月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按照两大类型统计问题数据:一类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类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3)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5)其他。 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1)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送礼金和其他礼品); (2)违规吃喝(包括: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6)其他(包括: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明确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实推动医院党委及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上级党委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内容清单 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医疗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承担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 1.把对党忠诚摆在政治建设的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把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文章作为党委会议第一项议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加强思想建设 1.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党史国史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3.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面教育,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加强组织建设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等制度,每年专题研究单位党建工作并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专题汇报。 2.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管理,对照《潜山市中医院党委“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选拔任用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确保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 4.严格落实党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指导联系点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 (四)加强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党委《实施细则》和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各临床医技科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3.严肃会风会纪、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纪律建设 1.严明党的纪律,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出国(境)等主动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 2.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每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会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开展专题学习。 3.定期听取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 4.每年向上级党组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5.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督促各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党委书记是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2.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职工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专题党课。 5.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听取党政班子成员及重点科室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约谈。 6.加强对各支部、各职能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7.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8.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9.每年年底前按相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党委副书记、院长“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1.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助负责医院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2、坚持督促院行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行政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 3.坚持督促行政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4.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科室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5.坚持每年与行政班子成员和重点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召开中层干部谈话提醒教育会议,对部分中层干部约谈或诫勉谈话。 6.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 7.坚持带头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坚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四、纪委书记“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1.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对履行医院纪委监督责任负总责,积极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向党委报告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党纪教育,推进医院清廉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3.抓好主业主责,突出执纪特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4.敢于担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铁面执纪、忠实履责。 5.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勤政廉政,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6.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行为。 五、党委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党委委员及院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重要领导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每年向党委书记报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 2.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4.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落实。每年对分管领域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5.认真参加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或党建联系点至少讲1次党课。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7.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